商品描述:配料:椰子90%、赤砂糖6.5%、食盐2.5%、玉米淀粉0.5%。制作方法:椰子片捣碎(小片状)→与赤砂糖、食盐、玉米淀粉混合→成型→烘烤(5-6小时,70-80℃)→冷却→填充氮气袋装。
归类思路:由该商品性状以及赤砂糖含量,无需考虑品目17.04的糖食。符合《税则注释》品目20.08项下的描述:“本品目包括在其他章或本品目以前本章各品目所列加工范围以外的经制作或保藏的水果、坚果及植物其他食用部分,整个、切开或破碎的,混合品也包括在内”。可是,考虑到纯椰子水归到品目20.09的“水果汁”,那么椰子酥糖子目是该归2008.19还是2008.99?
其实,之所以椰子水归入品目20.09的“水果汁”,是因为08章的法文和品目20.09的法文的“水果汁”是一致的,即品目20.09的“水果汁”包括整个08章的产品做成的“果汁”。但是,在品目20.08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因为品目08.02坚果的法文和子目2008.1的坚果的法文是一样的。所以,椰子酥糖归入子目2008.19的未列名制作或保藏的坚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