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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食品】进口报关海关检验要点

2022-12-28 22:34

进口婴幼儿食品海关查验检验要点:

1 配方注册:进口的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在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产品配方注册手续,并获得其颁发的产品配方注册号。

2 官方证书:乳基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随附国外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海关总署确认样本的卫生证书。

3 原料控制:含畜禽肉类原料的罐装辅助食品不得来自海关总署公布的《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中。

4 准入管理:生产上述产品的国外生产企业均须在海关总署办理注册手续并在海关总署网站予以公布。

5 标签检验:直接向消费者出售的上述预包装食品均需要加贴中文标签。需要指出的是,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我国境内加贴。中文标签的标示内容应当符合我国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6 期限管理: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准进口。

7 检测报告:婴幼儿乳基配方食品首次进口的,应当提供我国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非首次进口的,应当提供首次进口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及海关总署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

8 检测出证:海关对进口的婴幼儿辅助食品进行抽样送实验室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作为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法定凭证。检测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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